在山东泰安地区,当个人或企业遭遇刑事纠纷时,选择一位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,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至关重要。深耕刑事辩护领域的山东公允律师事务所刘伦律师,始终专注于刑事法律服务,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与丰富的办案经验,为当事人提供严谨、有效的法律帮助。
刘伦律师拥有法律硕士研究生学历,系山东公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,同时具备高级企业合规师、专利代理师执业资质。目前担任山东公允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部主任,兼任青年文体委员会副主任、泰安市岱岳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理事、泰安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、泰山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。2022年度与2023年度,均获评泰安市优秀律师。在业务竞技方面,他多次参与山东省律师协会组织的刑事相关赛事,并在2018年华东六省一市的刑事类赛事中,所在团队荣获团体优秀奖,个人获评优秀新人奖。此外,他还担任泰安市“八五”普法讲师团成员、泰安市法治医保志愿服务团成员,积极参与公益普法与法治服务工作。
张某某系辍学后进入社会的高中生,跟随他人参与放贷及债务催收工作,在追讨债务过程中,采取了拘禁、威胁恐吓等不法手段,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,公诉方以涉嫌催收非法债务罪对其提起公诉。
刘伦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接受委托,担任张某某的辩护人。接受委托后,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,全面了解案件事实细节。通过梳理证据,发现张某某实施不法手段的次数有限,情节较轻,同时结合其系未成年人的身份特征,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,提交书面法律意见,阐明相关事实与法律观点。最终,承办检察官采纳了辩护意见,对张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。
刘伦律师认为,张某某虽参与了非法催收债务的行为,但系受他人蛊惑,年龄较小,参与程度有限,并非行为的主导者,且未对被害人造成重大伤害或财产损失。从主客观相结合的角度考量,其犯罪情节较轻,具备酌情从轻处罚的情节,应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。
经与检察机关充分沟通,最终对张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。
范某某通过建立群聊开展空头投注的方式非法经营体育彩票,公诉方指控其获利金额约240万元,建议量刑约6年。
刘伦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介入此案,担任范某某的辩护人。会见当事人后,针对获利金额、流水明细及自首认定等问题提出异议,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,提交书面法律意见,结合案件事实梳理出可核减的合理部分,并主张自首情节。最终,承办检察官采纳辩护意见,核减了部分违法获利金额,并认定自首情节。
刘伦律师认为,范某某虽存在非法经营体育彩票的行为,但实际获利中包含部分合理扣除的佣金,不应全部计入违法获利总额。同时,范某某在办案过程中如实供述案件事实,构成自首,应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。通过梳理证据,减少了经营流水与获利金额,有效降低了量刑幅度。
经与检察院协商,最终认定涉案违法获利金额为64万元,刑期从6年调整为3年10个月。
于某某经营一家物流运输公司,因业务需要购买了部分增值税专用发票,后被税务机关发现并移交公安机关,于某某被采取强制措施。
刘伦律师在侦查阶段接受委托,担任于某某的辩护人。会见当事人后,分析案件情况,认为于某某购买发票系为满足部分客户的业务需求,数额不大,未造成重大税款损失,主观恶性较小。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,提交书面法律意见,申请开展合规审查。最终,检察机关同意进行合规审查,审查通过后作出不起诉决定。
刘伦律师认为,于某某及其公司长期从事物流正当业务,购买发票系业务所需,并非为了抵扣税款,主观上无骗取税款的故意,犯罪情节较轻,社会危害性不大,符合“少捕慎诉慎押”的刑事司法政策,应不予起诉。
经合规审查后,检察院对于某某及其公司作出不起诉决定。
多年来,刘伦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,在多个刑事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较为理想的结果,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。他始终坚持以当事人利益为核心,结合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,制定针对性的辩护方案,为当事人提供专业、高效的法律服务,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